扣件式腳手架的生產說明
扣件式腳手架應先計算構件的強度、穩定性和連接強度時,應采用荷載設計值,它等於荷載標準值乘以 荷載分項係數.永久荷載的分項係數為1.2,可變荷載的分項係數為1.4.驗算構件變形時,采用荷載標準值.
當橫向水平杆、縱向水平杆的軸線對立柱的偏心距不大於55mm時,立杆穩定性按軸心受壓構件計算.
受彎構件的容光煥發許撓度,腳手板、橫向水平杆、縱向水平杆為(為受彎構件的計算跨度)及10mm;豎 向分段懸挑結構的受彎構件為.
受壓、受拉構件的長細比,不得超過表3-6規定的容許值.
扣件的抗滑移承載力設計值:對接扣件抗滑,一個扣件為2.5kN;直角扣件、旋轉扣件抗滑,一個扣件為 6.0kN,二個扣件為11.0kN.
螺栓、焊縫連接的強度設計值,按國家規定《冷彎薄壁型鋼結構技術規範》(GBJ18-87)中規定的強度設 計值乘以0.75采用.
腳手架根據承載能力極限狀態的要求,要計算下列內容:
腳手板、橫向水平杆、縱向水平杆等受彎構件的強度;
軸心受壓構件的穩定性;
腳手架與主體結構的連接強度;
腳手架地基基礎的承載力.
各構件均不進行疲勞強度驗算.受彎構件應根據正常使用極限狀態的要求驗算強度.